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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湖北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整理编辑: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7-11-12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湖北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可知,湖北省教师资格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如下:

(1)考生现场审核时,均须递交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档案在我省,但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考生,须补充递交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注意:现场确认时间:1月12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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