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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补考

整理编辑: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7-11-15

很多同学都在怀疑教师资格证考试是否能够补考呢?那么怎样才能够所符合补考的条件,补考成绩如何才所过这些问题都困惑大家很久了吧。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教师资格证补考的相关事项。

实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后,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可参加2015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补考),清考1月20日报名。

截至2014年年底,已参加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一门次以上未通过或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且相应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全省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定于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举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和分享的关于教师资格证补考的相关事项,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地去准备考试,在考试中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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